四川省泰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盐津县分公司 盐津县泰和山水项目部文件 开 工 令 编号:第 号 致人工挖孔桩施工班组: 经分公司和项目部一致认定,盐津县泰和山水项目现已具备开工条件!你班组收到本开工令后,应按签订的协议要求迅速开始并保持连续施工。 本开工令适用范围是1#楼(含地下车库)的人工挖孔工程,此范围外的工程开始作业时间,将在有关条件具备后另行通知。 开工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协议工期为50日历天。 如果你班组对本开工令另有异议,需在收到本开工令后2天内向项目部书面提出。 四川泰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盐津分公司 盐津县泰和山水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签收人: 现场负责: 工程部经理: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说明:本开工令一式三份,抄送监理公司一份、分公司及项目部相关领导各一份,工程部一份。 第1 页 共1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58fbb8ad02de80d4d840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