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查 报 告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通则)》(以下简称《规范(通则)》)的要求,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我厂食品生产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经自查,认为企业厂房布局合理。从原料预处理工序、溶糖工序、熬煮工序、混合成型工序、冷却工序、挑选工序、最后到包装工序都按功能区域划分明显。 2、经自查设备设施,认为能满足生产加工要求,且接触食品的设备、设施的材料均为不锈钢材质、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安全。生产过程中须对设施及时清理污渍。 3、经自查工艺流程,认为流程合理,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分离,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有各自的加工隔离间,未造成交叉污染。 4、经自查生产厂区及车间的卫生环境,略有欠缺。生产厂区杂物不能及时清理,生产车间在没有生产行为时能保持干爽清洁;一开始生产加工,生产员工就会因忙于生产,使用的工器具、运转筐到处摆放、地面、墙面到处溅落有糖液,未及时清理干净。 整改:建立岗位卫生责任制,厂区、各岗位设专门的责任人,及时清理污渍,出现不清洁、杂乱情况将问责并予以处罚,保持生产过程的卫生清洁。 5、经自查,对原辅材料进厂把关情况良好。原辅材料的采购依据生产加工具体情况先制定采购计划,经厂长审批签字后,才能予以采购。采购进厂的原辅料先由库管员验收数量、外包装情况,查验外包装上附有的合格证,查看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以上均符合要求后,原辅材料暂入库,再通知检验员对材料抽检,进行感官品质查验,对随行三证、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加工。 6、经自查对供应商评价略有欠略。主要问题在于未定期评价,只在年终时进行了一次评价,一年当中未发现不合格现象的,依旧会作为下一年度的供货商。 整改:按进货次数做供应商评价,做到进一次货评价一次,评价记录详细真实,作为定下一年度供应商名单的考评依据。 7、经自查对生产过程控制合理。生产过程中除各岗位人员做好各岗位的质量控制外,质检员还会定期对各岗位进行巡检,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指出,并做好生产过程检验记录。 8、经自查,认为对出厂检验情况把关良好。做到了依据产品执行标准,对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批次检验,做好了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产品方可出厂。 9、经自查,仓储管理等环节合理。各库房定期通风、空气流畅、库房内干燥,材料摆放均离地、离墙,放置了粘鼠板、入口放置挡鼠板。 10、经自查,使用的记录略有欠缺。发现缺少《到货通知单》、《原辅料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进货台帐》、《抽检产品留样记录》、《成品出入库台帐》、《产品销售台帐》、《产品运输交付台帐》、《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整改:将缺少记录全部补充全,并根据实际认真记录。 11、经自查,使用的凭证不齐全,并未妥善保管。 整改:要求采购、销售人员及时索取或做好相关凭证,厂里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收发货凭证,妥善保管。 12、经自查,质量管理人员未能做到尽职尽责。只是忙于抓生产销售,未对生产过程、人员质量意识尽到管理责任。 整改:法人对管理人员进行交谈,强调管理人员应提高质量管理意识,负到应有的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13、经自查,未强化质量受权人的作用。 整改:法人代表加强了质量意识,对质量受权人做到在质量方面完全放权,质量受权人对质量事故有最大权限处理,真正强化了质量受权人的作用。 14、经自查,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符合关键岗位操作的要求。我厂的关键岗位人员是有多年生产经验的老员工,完全能胜任关键岗位操作的要求。 自查后,我们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发扬长处,改正不足,将企业越办越好,生产出令更多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5a4be1915f804d2a16c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