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规划主要内容 城市防洪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属重要项目,其主要内容:确定城市防洪的标准;确定城市防区段安全泻洪量、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规模以及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确定排涝防渍设施。 1、城市防洪标准 城市防洪标准是防洪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重要程度和城(镇)区内城市人口数量分为四等,其防洪标准应按表6-7-1的规定来确认。 2、城市的等别和防洪标准 位于山丘区的城市,当市区分布高程相差较大时,应分析不同量级的洪水可能淹没的范围,根据淹没区的重要程度和非农业人口数量以及主要市区和高程等因素,按表6-7-1规定确定其防洪标准。 位于平原、湖洼地区,防御持续时间长的江河或湖泊高水位的城市,一般可在表6-7-1规定的范围内,取较高的防洪标准。 3、城市防洪对策 在平源地区,当河流贯穿城市或一侧通过,城市地低于洪水位,应修建防洪堤。 1 当河道贯穿城市,河床较深,易引起洪水对河岸的冲刷,应有挡土墙等护岸工程,也可与滨河路相结合。 城市位于山前区,地面坡度大,山洪出山沟口多,可以采用排(截)洪沟。 当城市上游近距离内有大中型水库,应提高水库的设计标准。 城市地处盆地、低地,暴雨时易发生内涝,应在城区外围建防洪堤,并修泵站排涝。 位于海边城市,受海潮及飓风的袭击,应建海岸堤及防风林带。 4、城市防洪措施 城市防洪措施,主要有排洪沟、截洪沟、防洪堤、排涝设施等。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6660cbf6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