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与共建实习基地协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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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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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立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地点设在乙方单位,可接收 等相关专业学生实习。

二、双方共同努力进行实习基地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而服务。

三、双方为更好地履行义务,决定在乙方挂“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实习基地”牌子。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选派优秀教师为带队指导教师,管理实习生的业务和纪律。 2.聘任或续聘乙方人员为实习指导教师。

3.甲方到乙方实习时需提前 周与乙方联系,以便乙方安排落实。 4.制定实习大纲,确定实习内容。 5.向乙方提出完善实习基地建设的建议。

6.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共同申报项目或开展横向科研。 7.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考虑。 8.与乙方协商确定教学实习基地的终止或延续。 (二)乙方职责

1.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聘用人员。

2.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遵纪守法的教育。指导、管理实习学生的业务和纪律。

3.与甲方协议确定实习内容,向甲方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745eb9f0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