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1894年6月23日,第一届国际体育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标志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国际奥委会依照《奥林匹克宪章》领导奥林匹克运动,是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交流。 随着奥林匹克的发展,国际奥委会的任务也发生了变化。除举办奥运会和召开有关会议外,国际奥委会肩负着越来越多的使命:在全世界范围内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健康地发展;扩大体育运动的普及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体育的乐趣;推动体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鼓励青年参加体育活动并从中受到教育,为建立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而作出贡献。 (参照奥林匹克宪章P14-15;P29) 国家(地区)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地区)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家(地区)奥委会,是得到国际奥委会承认的,负责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开展和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目前共有204个成员。国家(地区)奥委会是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在国际奥委会的领导下,确保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协同筹备奥林匹克代表大会,推动奥林匹克的发展和奥林匹克精神的发扬。 按照《奥林匹克宪章》的要求,国家(地区)奥林匹克委员会担负着如下义务:促进运动技术水平以及群众体育的发展;反对运动中的歧视、暴力和使用违禁药物和方法;促进奥林匹克教育机构的建立和活动;在本国范围内推动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89e91ae45c3b3566ec8b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