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

时间:2022-04-22 07:24:1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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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其直接原因主要有:权力监督机制的失灵导致一些基层部门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约束,脱法失控,公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严重不规范,特别是在处理征地、拆迁等敏感事件中,由于经济利益驱使自觉地充当了企业的保护伞,滥用公权力,不断触及民众的容忍底线,一旦遭遇导火索,一触即发,酿成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信访制度的不完善,偏离了下情上达的定位,一些基层官员只关注政绩,对上访群众互相推诿,民众的诉求得不到解决,权益得不到公平维护,极易爆发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初始,一些基层组织简单、模糊地定性为不法分子教唆、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闹事,认为其严重威胁到了政权,要求严厉打击,全力做好稳控,甚至动用暴力手段,导致政府与民众处于对立状态,这种惩戒型的解决模式仍是传统压制型治理模式的表现,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不可调和,会愈演愈烈。

发生群体性事件也有一定的社会原因:其一,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转型期中,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关怀等方面不断趋于多元化,导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难以均衡,利益的冲突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其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法治的不完善导致基层组织在履行职能方面偏离科学定位,使权威和公信力受损,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体制原因。其三,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也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

如何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笔者以为:首先,应改变传统观念,确立现代法治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是现代法制理念的核心内容,只有确立了保护公民依法维权就是保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才能真正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其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工作作风、文明办案,树立执政公信。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克服部分官员的官僚主义作风,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公正廉洁从政,在群众中重建威信,并完善各种监督体制,规范行为,内外兼备,打造良好、和谐的干群关系。第三,畅通交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表达权。通过搭建与民对话平台,便于下情及时上达,政府根据所掌握的社情民意,作出部署,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措施,力争把群众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第四,公平、公正地处理群体性事件善后工作。建立一项独立、透明的事件调查、鉴定机制,由第三人负责实施,允许向社会公开,让事件的处理过程一切都在阳光下运作,促进社会共识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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