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知识点:法学的历史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为你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知识点:法学的历史”,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知识点:法学的历史 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 (1)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 (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一、西方法学历史 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 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历史 1)夏、商、西周: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明德慎刑”“以德配天” 2)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法家“以法治国”,法学曾成为“显学”。 3)西汉至清中: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戊戌变法,洋务派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孙中山民主共和制,法学成为独立学科,法学教育正规化。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8d37a6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