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对宣告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一篇:尊敬的领导干部:缓刑后社区矫正本人于2013 月14日就入缓刑行列,就属于部门教务科机房管理员我在这一年中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积极主动完成各级领导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一、回顾这一年来,我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保障机房防火、防盗、防潮安全。做到机房无重大安全事故。保证江高机房运作顺畅、稳定。 联系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软件的安装、 升级和维护。做好机房硬件的维护、 升级、更换等工作。 第二篇:佘某因酒后驾驶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间,佘某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近日西吉人民珐院对佘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珐院认为,佘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未按要求书写思想汇报,存在重复单一,内容摘抄于网络,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故依法裁定对佘某撤销宣告缓刑三个月的执行部分,对佘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二个月。 真心希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够以百倍信心和百倍努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做好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也希望矫正对象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cc2e1c24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