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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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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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注:假期天数计算办法:

正常产假98(包括产前休假15); 独生子女假增加35; 晚育假增加15;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计划内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4个月)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

计划外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4个月)7个月以下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

备注:计划外流产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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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规定,但在计划外怀孕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

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假期75 (2)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具体待遇项目及报销范围如下图示 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计划生育手术费

内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 2.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

内容:1)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其他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你好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5、男职工可以享受什么生育保险待遇?

答: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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