崮山镇中心学校农村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报告 根据博山区教体局关于《关于做好2018年博山区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条件,组织教师进行推荐评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焦鹏方 副组长:刘延斌 王晖 成员:丁修柱 岳艳文 张海峰 宋磊 陈潇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评选办法 1、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 2、下发通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评选竞聘农村学校特级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具体岗位和数量。本着政治坚定,事迹突出,师德好,热爱学生,不歧视学生,治学严谨,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优中选优的目标。充分发扬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报名。个人填写报名表,提供有关证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7月3日前集体上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三、评选条件 农村特级教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具有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近两次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工作且被聘任为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观念先进,及时把握本学科发展动态,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获得安丘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相当层次的业务称号。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护学生,有班主任任职经历,教学水平高,在本镇(街、区)或全市名列前茅。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效果明显,尤其在立德树人、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对提高本学校、本区域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6.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具有培训、指导乡村教师的能力,在培养、带动青年教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犯有关规章制度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不按时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学分的。 崮山镇中心学校 2018年7月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eee76bf2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