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金融解释——以金融法和金融学的科际整合为视角 李安安;冯果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发展》 【年(卷),期】2015(021)004 【摘 要】传统的金融法研究偏重于概念法学、注释法学和解释法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偏重于金融资产定价和金融市场均衡分析,两者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但在新的时空背景下,二者需要从割裂走向联姻,共同解决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结构性难题.对公司治理进行金融解释,有助于打破金融法和金融学之间的学科壁垒,促进问题对象的系统关照,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调和,矫正价值失衡、研究失范的金融法学科制度,助推金融法的自我反思与现代超越. 【总页数】11页(P162-172) 【作 者】李安安;冯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411.91 【相关文献】 1.传统金融学与行为金融学对IPO折价解释的比较研究2.基于法与金融学视角下的中国金融法治建设3.研讨金融法治建设,普及金融法律知识——上海金融学院2009年产学研开放式金融法治建设综述4.法与金融学:路径依赖与金融法变革5.“无效市场”条件下的股东控制权分析——公司治理理论的行为金融学视角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fd36fb2b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