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 审计范围及委托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 日资产负债表以及该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义务: 1、 及时地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应准备的资料清单和电子表格等。 3、 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主要采取事后抽查,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乙方应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 审计费用 乙方应收本项业务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元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费用。 五、 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由于甲方报告使用目的未实现,乙方不予退款。 六、 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 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 乙方: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9cdf47e518964bcf847c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