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现场工作效率,规范现场零星用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工程的定义 1. 零星工程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独立于单体、单项工程之外; (2)需要使用工程材料并最终产生实物工程量;或进行清运工程(3)工程金额不超过5万元。 2. 属于零星工程的案例: (1)临时建筑的建造; (2)临时道路建造、维修; (3)临时排污设施; (4)临时用水用电改造、维修; (5)符合上述条件的永久工程; (6)场地平整时的垃圾清运。 3. 不属于零星工程的案例: (1)拆除; (2)垃圾清运; (3)土方工程。 二、零星工程管理流程 ; 1. 公司统一确定取费标准,并由工程部每季度初提出修改意见; 2. 工程部提请招标,总经理批准招标; 3. 工程部拟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4. 工程部通过费率招标或单价招标,选定1家零星工程施工队伍; 5. 工程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报分管领导批准; 6. 工程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或图纸,由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当金额<5万元时,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7. 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书,工程部按合同进行决算; 8. 零星工程付款依照“工程款付款制度”执行。 三、零星工程取费标准 1. 土建工程除计取综合基价外,计取3%利润和规定税金; 2. 安装工程除计取综合基价外,只计取30%的利润和规定税金; 3. 清运工程按市场价计算。 附件:零星用工付款申请单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情况说明:(年 月 付款单编号: 日) 用工单位签字: 工程部审核意见:(年 月 日) 责任工程师签字:部门经理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dd33f82b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