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农民政治参与问题 摘要: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利益意识觉醒。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人口逐渐富裕起来,随着他们的经济实力的增长,他们对政治权利的要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关键词:参与效用 政治参与 农民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使占社会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劳动人民真正享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参与政治生活和治理国家。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参加选举。宪法和《选举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宪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参加选举也是农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最基本的形式。 二,村民自治。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大量的公民投票参与活动是在基层展开的。对于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就更是如此。我国现阶段在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就是农民参与政治的一个基本形式。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它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农民也可以通过人民信访来直接表达自己的愿望,这也是当前农民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途径。信访是指人民群众以信件传递或上访的形式与政府部门的接触活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1951年6月就作出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决定》。农民可以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它对于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以上三种形式作为在体制范围内的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是当前农民参与政治的最为主要的也是最为经常的形式,但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出现了上升的势头,包括一些暴力参与和非法参与。 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当代中国农民具有了一定的参与政治的条件,包括选举法规定的享有的选举权利,进行村民自治的权利等。但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概括的权利,在农民具体的参与政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参与热情不高,利益意识模糊。我们知道,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完全覆盖于社会之上,社会利益高度整合,人们不可能有自己的私利意识,也不允许有自己的利益意识。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的利益意识不如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人的意识强烈,他们更由于知识的欠缺而甚至看不到自己的利益所在。农民对参与政治不够关心,他们关注的更多的是收成的多少。他们经常说的“把政治留给那些喜欢政治的搞去,别挡着我晒太阳”。 第二,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封建专制制度影响深远,尤其是几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一直难以得到改变。农民当中很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别把村长不当官”正是这种思想的反映。中国人始终有着一种“等级制下的臣民心态”,所以农民很少有敢于问政于官的,他们大都仍然习惯于服从,领导分派任务,他们照实去做就是。他们不会去问个“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三,现阶段农村中农民参与政治的新鲜血液不足,尤其缺少参与意识强烈和参与知识的技能的年轻人。我们知道,由于农村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农村中留下来的要么是年迈的父母,要么是年幼的孩子,而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意识相对薄弱得多,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忍,即使在自己的利益被明显侵犯的时候也很难会主动去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更助长了村官们的气焰,有些村官横行乡里,甚至造成人命大案。 第四,参与效用的低下导致参与热情的低下。按照政治参与的理论,人们之所以要参与政治,一方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管理自已的事务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愿望,他们正是从这种参与当中获得了一种满足感。而当前农民的政治参与由于某种程度上不能起到真正的效用而使他们的参与热情也很低下。这一方面有以上几个原因,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农民政治参与的层次过低。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局限于基层,像基层群众自治,村民自治一类的活动。 三、完善农民的政治参与 中国农民从古代的臣民状态发展到今天获得了法律规定下的平等的公民状态,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社会所处的阶段及农民自身素质的原因,他们对自己的权利还不完全能够自主地进行保护,尤其不能通过对政治的参与而要求自己的合法和正当的权利,这是与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相符合的。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政治的知识和智慧、提高他们参与政治的热情,我们也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知道,现代国家大都是代议民主制国家,我国由于地域的广大而更是没有例外。而代议制下公民一个最基本的权利便是参加选举。所以我们道德要做的事便是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选举是现代民主社会当中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的全体或是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其次,扩大农民制度化参与的渠道。目前,农民能够进行政治参与的形式主要就是村民自治,这也是农民能够切身感受到自己参与到政治当中来的一种形式,但它有着自身的缺陷。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村民委员会,有些时候成了乡镇政权机关在基层的办事机构,而不是农民的自治组织。由于农民大量外出,他们在城市没有获得应有的参与政治的权利,而又远离家乡,所以农村可以成立一些务工人员的组织,特别是在同一城市、距离较近的一些农民可以成立自己的组织,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再次,参与政治需要的是高度的政治智慧,我们要想让农民具备参与政治的知识和技能,就必须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提高农民的政治文化知识,可以以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契机,适时地向农民灌输一些政治文化知识和参与政治的技能。可以通过乡村与大学相互建立专门联系的方式,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可以定期去乡村给农民进行政治文化教育,这样大学里的老师不至于囿于学校的环境而没有实践知识,农民也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参与政治的知识和技能。 四、结语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当中,一些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对农民的机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甚至可以说是有很严重的缺失。虽然中央多年的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或者是农村的,但是光靠中央的文件是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的权益问题的。农民要想切实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必须组织起来,学习保护自己利益的知识和提高保护自己利益的技能,要能够进行有效地政治参与,这样才能在在现代化进程当中不被边缘化。而更由于农民的政治参与呈现出由工具性向目的性的转变的趋势,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为农民的合法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渠道,加快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de6ff429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