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物质观(辩证唯物论) ⒈物质决定意识。 方法论启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⒉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方法论启示:①必须遵循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一旦违背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②人可以认识、把握、利用规律; ③要求人们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⒊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起阻碍作用。 方法论启示:要求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意识。 二、唯物辩证法的实践观(认识论) 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①实践是认识的的唯一来源;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⒉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 ⒊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启示:①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要求我们获得正确的认识 三、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⒈联系的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 ②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③整个世界是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方法论启示: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⒉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一直为转移。 方法论启示: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以事物固有的联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⒊联系的多样性: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 方法论启示:要求我们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⒋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①整体属于主导地位,统率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能成其部分。 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 ②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影响整体,关键的部分甚至起决定作用。 要求我们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 - 1 - 四、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⒈发展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⒉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求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接受挫折的考验。 ⒊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要求我们积极的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质变是量变的必要结果,事物的发展通过质变实现。 要求我们果断地抓住时机,促进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五、矛盾分析法 ⒈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意义:①要求我们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要求我们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防止片面性。 ⒉矛盾具有特殊性。 方法论意义: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①相互联结②相互转化) 方法论意义:要求我们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相统一。 ⒋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① 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要求我们着重把握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牵牛要牵牛鼻子)坚持重点论; 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转化。 要求我们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 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要求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①事物的性质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要求我们着重地把握毛扥的主要方面(抓住流),坚持重点论;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要求我们不能忽视矛盾的的次要方面(看支流),坚持两点论。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8fd458f5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