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总2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形式,同时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重视量的积累,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同时也要抓住时机,趋利避害,优化结构,促成质变。还要坚持适度原则、掌握火候。 3.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但是这种循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或重复,而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的上升的发展。 辩证的否定是一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也是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2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过程和方向。事物由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发展趋势上看,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及曲折前进的过程;从发展方向上看,总是前进的或上升的;从发展道路上看,事物发展总是曲折的或者有回复的。 唯物辩证法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或基本原则。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aaef3f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