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ab70e6524de518964b7d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