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集体活动,对不按时参加者每次给予罚款人民币10元。 二、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者,第一次通报批评,月累计二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并罚款30元;六人以上集体迟到早退者,带头者辞退。 三、工作时间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每日扣罚工资40元,年连续旷工7天者、累计旷工15天者辞退。请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对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服从管理、调动者辞退。 五、破坏公司财物者,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辞退。 六、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拉帮结派、煽动闹事、非正常上访者一律辞退。 七、不准酒后上岗,上岗者扣发当日工资,酒后闹事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直至辞退。 八、酒后驾车、开英雄车、开飞车者,一律辞退。 九、丢失或损坏公司配备工具者,照价赔偿。 十、司机按规定时间出班存放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将车开出办私事、干私活者一次罚款100-1000元。 十一、人为或工作不负责任、缺乏认真态度造成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直至辞退。 十二、清扫保洁路面达到路面净、路牙净、人行道净、树坑净、绿化带净、雨水井口净,无纸屑、无塑料袋、布袋、无瓜果皮、杂草、柴草、粪便,街道绿化带树木上无悬挂物、无浮土、碎石、沙子等杂物,无污水,对达不到上述每项标准者,月累计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三、清扫保洁、清运人员对清扫清运的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倾卸者一次罚款50元。 十四、清扫保洁人员按时着装上岗工作,全天保洁,随时清理垃圾污物,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唠嗑、吃零食、坐着,包括车在人不在等情况。凡有违反上述一项者,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五、清扫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故意往雨水井清扫浮土等杂物,故意往绿化带内倾倒填埋浮土、沙子及其它垃圾者,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六、看管地坑人员及时将地坑周围10米内垃圾清理到坑内,大、小车司机按时清运,清运垃圾不得留底盘,做到车走地净,清运途中箱外不准有垃圾。违者,对司机一次罚款50元,对看坑跟车人员一次罚款10元,清运途中箱外有垃圾清扫保洁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属实,一次罚款5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1e3a7d1a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