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城中小学四(1)班 叶诗怡 自从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一本书,我知道了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细胞的蟋蟀。也许有些人看了这本书的书名,一定会以为广场上有蟋蟀。恭喜你,答错了——柴斯特是热爱音乐并拥有乐器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一只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为贪吃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铁路车站旁的一个小报摊,被玛利欧带回了报摊。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因此,发生了好多事情。而一次火灾,让柴斯特成了伟大的音乐家。它最终厌倦了每天开两场音乐会的生活,告别了纽约,回到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我非常欣赏它,因为它的诚实。书中介绍了许多关于它诚实的事,其中,最让我意义深刻的就是那次火灾过后的情景。 火灾过后,玛利欧家的报摊被火烧着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劝柴斯特赶快逃走。而柴斯特却死活不肯逃,它说:“这场火灾因我们而起,我为什么要走,再说了,万一玛利欧他们发现报摊里着了火,可我却不见,那他们果然发现了,玛利欧的妈妈十分生气,还让柴斯和它的主人—玛利欧塔克老鼠一起攒钱,补回费用。这就是我欣赏柴斯待的理由。 正是国为主人公的种种特点,才使得《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内容更加精彩,也让我更加喜欢! 合上这本书,我依然萦绕着这样一句话——“不管是从乡下来的,还是城市来的,只要你有梦想就一定要去尝试,去努力,梦想就会成真!”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你心动了吗? 【教师点评】本文行笔流畅,笔调清新,语言活泼,如“恭喜你,答错了”、“你心动了吗”等等。文章紧紧围绕“喜欢”这一主题词展开叙述,通过文章刻画主人公的特点说明自己喜欢的原因,形散而神不散,值得借鉴。同时在介绍主人公的特点时,能做到点面结合;在文章结尾处,通过“你心动了吗”既点明自己的喜欢的情感,又撩动其他读者的兴趣,作者的写作功底由此可见一斑。 指导老师 张飞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ae08d1f18583d048645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