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保卫人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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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保卫人员)工作制度



一、保卫科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

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

五、管理医院暂住人口,负责登记、清理、审查暂住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临时工进行校对,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者进教育,直至做必要的处理。

六、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

七、监督、检查落实医院生活管理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八、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保证考评达标。 九、负责医院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更换、保养工作,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十、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住宅区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

十三、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十四、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

十五、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十六、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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