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一、学校门卫值班室位置设置合理,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安全,大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照明设施完好,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安保器械和消防器材,安装报警电话。 二、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随身携带防卫器械,严禁上班期间酗酒、娱乐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门禁制度,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查验来访人员身份并准确登记,健全门卫室各类台账并规范记载。 做到“十不准”:⑴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不符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⑵涉黑涉恶嫌疑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⑶寻衅滋事或酗酒闹事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⑷对社会怨恨不满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⑸携带凶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⑹与学校师生存在矛盾纠纷或冲突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⑺言行异常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⑻说不清被访者信息、与被访者关系、来访事由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⑼被访者不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不准进入校园;⑽无正当理由人员不准进入校园。 做到“五必须”: ⑴来访人员必须在校门外等待被访者接见后方可准其进入校园; ⑵学生离校必须持班主任、宿管员签字的请假条,在家长或教师陪同下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出门; ⑶师生与校外人员发生冲突或纠纷时,必须禁止当事人出(入)校;⑷任何人从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必须出示许可手续供门卫查验;⑸查看、调取校园监控必须持相关调取手续或校长批准。 四、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除门卫外,至少还应安排一名值班领导(教师)或校级领导在校门口协助值守,非特殊情况,不得准许学生家长进入校园。 五、学校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家校互动活动需家长进入校园的,应协调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学校安排足量安保人员配合值勤和校内巡查,防止意外发生。 六、原则上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会见亲友,确需在校园中会见,需报学校领导批准,亲友来校期间安全由本人负责。 七、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因校内施工、运送学校物资或工作来访确需进入校园的,应避开学生活动时段,并登记车辆及驾驶证件信息,车速应控制在5千米/小时内。 八、校门口严禁摆摊设点、停放各种车辆,确保通道畅通。禁止校门口50米内出现各类商业和利益性活动,及时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询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f1167cc1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