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论文格式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民法论文格式。 1.论文的结构 论文题目 论文的引言部分(书写论文题目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不需写引言字样) 一、(正文) 二、(正文) 三、(正文) 论文的结语部分(接上文另起段落,不需空行,不需写结语字样) 参考文献 2.字体字号 大标题(论文题目),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正文及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注释内容,宋体五号。 3.标点符号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 4.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5.量和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 6.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论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民法论文格式。更多详情请点击法学论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808c8c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