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小学生上下学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未满16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和教育局关于禁止未满十二周岁学生上学骑自行车的若干规定,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家庭幸福,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一、学生骑车的要求 1、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骑电动车的学生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2、基于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决定,全校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上下学; 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骑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在道路上要在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确保无障碍再通过;骑自行车不得并行,严禁在道路上骑飞车,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不准牵手和双手同时松开手把骑自行车,不扶肩并行,更不得骑自行车追逐打闹、攀扶其他车辆;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遇到坡度较大的路段时,下坡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确保无障碍,不要强行猛拐; 三、车辆摆放的规定: 由于学校学生人数较多,学生活动场所不能达到上级要求;为了学生强身健体,学校还需增添一些体育设施,因此学校校园内无法给学生提供放置自行车的位置,要求学生不得将自行车骑入校园;学生家长自己给学生寻找存放自行车的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8afe7154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