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我国收入会计准则变动对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作者:徐大诏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11期 【摘 要】2017年为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和提高收入信息质量,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这是近十年来我国收入准则的首次修订。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作为交易媒介,销售模式区别实体经济有较大差异,并且由于电商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得收入确认时点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财务人员需要对新收入准则进行全面的学习,确保企业财务信息能够反应业务的真实性。本文旨在对收入准则变化给电子商务会计核算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电商企业;会计核算 一、引言 收入是会计核算六大要素之一,反应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指标,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不仅关系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同时也对企业管理决策有着重大影响。2017年为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和提高收入信息质量,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这是近十年来我国收入准则的首次修订,在收入确认了时间和控制权的确认上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将会影响社会经济中各个企业的收入和计量。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作为交易媒介,销售模式区别实体经济有较大差异,同时电子商务也是近年来我国新兴经济的典型代表,本文旨在对收入准则变化给电子商务会计核算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二、新旧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收入确认时点 以往的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认要以风险与报酬的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中对于收入确认时点的规定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同时明确指出了合同是指双方或者多方,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协定,强调了合同的概念。这些规定强调以商品和服务控制权的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更加贴合了企业实际业务中的收入核算情况同时对收入确认过程进行了真实的反应。 (二)收入确认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f53751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