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残疾的国际和中国分类** 1.中国残疾分类1986年国务院批准《五类残疾标准》,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包括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但没有包括内脏残疾 1. 智力残疾分类 说值 20〜25以下 适应能力 极重度适应缺陷 级 别 分 度 与平均水平差距一 30 一级 极重度 ^5.01 二级 重度 三级 中度 四级 轻度 2.肢体残疾 级 别 一级 ⑴ ⑵ ⑶ ⑵ ⑶ ⑵ ⑶ ⑵ ⑶ ⑷ 功能障碍 4.01 〜5 3丨01〜4 2.01—3 20’ 〜35或25〜40 重度适应缺陷 35 〜50或40〜55 中度适应缺陷 50’ 〜70或55〜75 轻度适应缺陷 四肢瘫痪,完全性截瘫,双髖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 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磚,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 偏瘫或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胺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 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脊椎侧凸大于45。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0X11 单侧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二级 ⑴ 三级 1〉 玫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四级 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109243de80d4d8d15a4f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