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占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占用甲方 (本村承包户 )的山地安坟使 用, 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承包山荒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安坟永久使用,该地南 北长米, 东西宽米 (东西南北长应方正,其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 . 二、使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为了永久性长期使用,乙方在 占用面积 内不得自行扩大及缩小. 三、在使用期内,如国家和政府行政用,政府给予土地补偿金的 多少,在 不低与买卖价的根底上,最多给予甲方两万元补偿金. 四、使用期间内如村工地变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其坟地, 如一方 违约,其一方违约承当其法律责任,并加倍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签定之日,本协议生效,在乙方迁入甲方土地当日 必须付清 所协商款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如款项拖欠乙方 应负所产生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中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甲方 : 寨豁乡小底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 清化镇砖井村陈庆安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地界内,有偿占地建坟,建坟地址 位于甲方 小底村西小底西组吴小朋南谷砣地供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长 27 米、宽 20 米土地为了乙方建坟使用,并负责协 调有关 事项,甲方及农户应为了乙方使用提供方便. 二、乙方在上坟期间,注意防火,否那么后果自负. 三、乙方必须在建坟前,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两千元整. 四、使用期限为了永久性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寨豁乡小底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 清化镇砖井村 20xx 年 11 月 12 日 甲方:身份证号: (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身份证号: ( 以下简称乙方 )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那么,达 成以下协 议: 一、 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xxx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 用(即: 墓地后后坎抵达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左右 宽 )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证甲方安葬时用 地及人 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 ( 包含修造墓地, 扫墓活动 ) ,乙方无权干预. 二、 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了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 涉和阻 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元整 (小写:元 )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 (交付土地出让金 )之日起生效,甲、乙双 方共 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 墓地出让金的三 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bc5d0287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