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几种合作方式对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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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材料中对几种常见的物业管理合作方式进行了对比阐述,供贵方参考:

合作方式 业务收购

XX物业全资收购

XX院下属物业公司资产及业务。

合资经营

双方出资合股成立注

册公司,贵方以干股的形式参与项目利润分成,XX物业负责项目日常运作。

全委托包干制

是指业主向物业公司

支付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和亏损都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的一种计费方式。

全委托酬金制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

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可避免终端客户缴费

纠纷;

物业费用收支情况透

明。 不易控制物业管理服

务成本。

合作内容

优点

有助于贵方剥离非核

心业务,甩掉包袱。

项目独立核算; 有利于沟通协调,快速

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双方共担经营风险; 双方一旦产生意见分

歧,容易发生纠纷。

业主省心、省力; 物业管理费用固定,

控。 前期项目拓展阶段物

业公司容易采取低价竞争;

对物业公司的整体运

作实力要求较高。

缺点

收购程序较烦琐且时

间较长;

涉及资产清算与人员

安顿等复杂因素。

适用情况

适用于贵方有明确的

轻资产战略或改革方向。

适用于双方有一定的

合作基础,权、责、明确;

适用于经营性的商业

物业。

适用于单一业主; 适用于普通居住型物 适用于高档物业项目;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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