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材料中对几种常见的物业管理合作方式进行了对比阐述,供贵方参考: 合作方式 业务收购 由XX物业全资收购XX院下属物业公司资产及业务。 合资经营 双方出资合股成立注册公司,贵方以干股的形式参与项目利润分成,XX物业负责项目日常运作。 全委托包干制 是指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和亏损都由物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的一种计费方式。 全委托酬金制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可避免终端客户缴费纠纷; 物业费用收支情况透明。 不易控制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合作内容 优点 有助于贵方剥离非核心业务,甩掉包袱。 项目独立核算; 有利于沟通协调,快速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双方共担经营风险; 双方一旦产生意见分歧,容易发生纠纷。 业主省心、省力; 物业管理费用固定,可控。 前期项目拓展阶段物业公司容易采取低价竞争; 对物业公司的整体运作实力要求较高。 缺点 收购程序较烦琐且时间较长; 涉及资产清算与人员安顿等复杂因素。 适用情况 适用于贵方有明确的轻资产战略或改革方向。 适用于双方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权、责、利明确; 适用于经营性的商业物业。 适用于单一业主; 适用于普通居住型物 适用于高档物业项目; 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eec1ed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