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资 结 算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就劳动合同工资结算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劳动合同的工资结算款确定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付款 元人民币,未付款 元人民币。 二、以上劳动合同工资结算款为甲、乙双方之间合同的最终工资结算款。至此,甲、乙双方已完成合同的最终工资结算义务,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以本协议作为最终工资付款依据,以前付款均纳入合同工资结算款的付款范畴。 四、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付款行为,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延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索赔;本协议未付款项支付完毕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债权。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0935b0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