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儿童早期的知识教育:中国古代早期知识教育的内容有语言教育,婴幼儿时期事语言发展的关键时期,古代家庭十分重视培养孩子正确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能力;识字教育,让孩子在入学前识得一些汉字,是一般家庭得普遍做法;计算,一般是粗浅得数字计算,多为日用的需要;自然常识,古代往往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方法,遇物而教。神童教育:中国古代,少数有良好天赋又有良好的严格的家庭教育的儿童,便被培养成“幼慧”儿童或“神童”。历代朝廷都非常重视出类拔萃的早慧儿童,采取措施,对神童加以选拔任用。 2.北平幼稚师范学校。是香山慈幼院的一部分,创建于1930年,张雪门为校长。该校以培养幼稚师资为己任,最终目的是为实现全民的幼稚教育。教学酌采道尔顿制,但又较之灵活,尤其是重视学生教室外的活动,学校重视实行教学做的方法,还在校内设第一中心幼稚园。学制三年,但可分年结业。一年制为速成科,科任教幼稚园教师获助教。二年制为幼师科,科任教幼稚园主任。三年制毕业后,可兼任小学低年级及婴儿园教师。 3.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这是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立师范学校。1940年10月,由陈鹤琴创立于江西泰鹤县文江村,附有小学、幼稚园、婴儿园。1943年改为国立幼稚园师范大学,并添设幼稚师范专科。该校的办学宗旨有三:一是培养幼稚园的师资与造就幼稚教育的人才;二是开展幼稚教育的理论和教材教法方面的研究;三是进行陈鹤琴创立的活教育理论的实验。从课程内容看,可分为精神训练、基本训练和专业训练三项。在训导工作方面,是要培养学生不厌不倦的态度和敬业、乐群、专业、创造的精神,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人,做现代中国人”。学校有优良的校风,充满自由平等的空气,实行着“纯爱”的教育。 4 . 陶行知所指的幼稚园“新大陆”:陶行知针对当时幼稚园只建在大城市,建在富人集中的地方等弊病,提出要发现幼稚园的新大陆。他认为最需要幼稚园的、最欢迎幼稚园的是工厂和乡村;工厂和乡村就是幼稚园的新大陆。幼儿教育最应该服务的对象是工人和农民。因此他号召应该开展一个幼儿园下厂、下乡的运动。 5.“五指活动”:陈鹤琴所指的儿童相互联系的、灵活的、连贯的五个方面的教育活动。他说五指是活的,可以伸缩、互相联系。他指出,依据儿童身心发展,五指活动在儿童生活中结成一个教育的网,有组织有系统地、合理地编织在儿童的生活上。五指活动的五个方面是健康活动、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和语言活动。 6 .“整个教学法”:陈鹤琴课程理论之一方面。他认为幼儿园分科教学违反儿童的生活和心理,主张把儿童所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儿童学。他认为,儿童是整个的,教材也必然是整个的,互相连接不能四分五裂。他主张最好由一位老师去教,以体现整体性,而不致割裂。 7.寄宿制幼儿园:寄宿制是幼儿园多种收托形式中的一种。在这种幼儿园中,幼儿昼夜在园,有幼儿园全面负责幼儿的食、医护、保教等,每周由家长接回1次或2次。这类幼儿园主要招收部队、机关、工厂、学校等职工子女。 8 .乡镇中心幼儿园:按不同规格划分的三类幼儿园中的一种,一般由乡镇政府为主举办。其任务是对本乡镇各村幼儿园起示范带头、辅导促进作用。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和提高的核心,一般房舍、师资、设备等条件较好,教育质量也高于本乡镇各村的幼儿园。 9 . 《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获得通过,包括序言、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共56条。《公约》精神体现了4个基本原则,即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的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的原则、无歧视原则。根据这些精神,1990年《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出台。中国政府签署了上述两个文件,作出了庄严承诺。 10 .古罗马“农夫-军人”学前教育:家长制、小农经济和战备要求,决定了这时期罗马的育实施一种“农夫—军人”的家庭教育。男孩在幼年起就跟父亲学习农时耕作和军事本领,同时还要接受精神方面的教诲。儿童在家中也学习阅读、书写、计算以及骑马、游泳、作战和使用武器。真正成为一名农夫或军人为止。 11 .中世纪骑士的早期教育:骑士教育是集封建思想意识的熏陶与军事体育训练于一体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庭教育。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出生至7岁为第一阶段;7岁至14岁为第二阶段;14至21岁为第三阶段。第一阶段即骑士养成的幼儿教育时期,都是在自己家里度过,教师是父母。教育的目的是熏陶宗教意识,培养道德品质和身体养护。 12 . 柏拉图的优生优育论:柏拉图从实现其理想国的目的考虑,在西方教育史上最先论述了优生优育问题。他认为婚姻的目的是生育优秀的后代,而且只有25~55岁的健壮男子和22~40岁的健壮女子才能生育优秀的后代。为了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国家要统一设置育儿院,把认定为优良的婴孩送入该院有专人照管,用摇篮曲、儿歌对婴儿施加影响性教育;3岁后送入附设在神庙里的儿童场,对儿童进行智、德、体、美和谐发展的教育。 13 .西欧中世纪的性恶论:在中世纪基督教会地位独尊,并控制了精神、思想、文化,获得了对教育的垄断权。基督教会鼓吹儿童是带着“原罪”来到人世的,故生来性恶,人人必须历尽苦磨难,不断赎罪,以净化灵魂。为了得到未来天堂的幸福,人人应当听从教会的训诫,常年敬畏上帝,实行禁欲;应当从幼年起就抑制儿童的游戏娱乐的愿望,并严厉制止这类表现。受这种性恶论影响,教育中体罚盛行,且完全取消了体育。 14.西欧中世纪的预成论:一种沿袭自古代的儿童观,在中世纪与性恶论儿童观相并存,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这种观点认为,新生婴儿是作为一个已经制造好了的小型成年人降生到世界上来的,从幼儿开始,儿童的身体和个性已经成年化了,儿童与成人不应有重要区别。这种观点否认儿童与成人在身心(特别是后者)特点上的差异,也否认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节律性和阶段性。受这种观点的影响,教育忽视儿童的身心特点、爱好和需要,对儿童的要求整齐划一,方法简单粗暴。 15 .维吉乌斯的《儿童教育论》。 维吉乌斯是意大利人文主义教育家,于1450年写成《儿童教育论》。他的教育思想重在通过对幼儿进行人道化、个性化的教育,把上层阶级的儿童培养成有才干、身体健壮而有品德高尚的新贵族和商人。在该书中,他就胎教以及初生婴儿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主张成人教育儿童时,要经常赞扬儿童好的行为、宽容细小过失,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充满赤诚和爱;指出父母的楷模是良好教育的首要条件;认为儿童从懂事起就应接受高尚的礼仪教育。 16.夸美纽斯的“教育适应自然”原则 夸美纽斯从批判中世纪经院主义教育出发,强调教育要适应自然,并以此作为整个教育理论的一条指导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按照自然发展的“规律”或“法则”来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倾向来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教育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由于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局限,这一原则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局限,但与经院主义教育忽视儿童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的倾向是针锋相对的,在当时具有巨大进步意义。 17 . 英国的“免费幼儿园”: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标志着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在英国的普及和发展,幼儿园开始面向贫民和工人阶级。免费幼儿园是由私人出资所创办的,服务对象是贫民区劳苦大众的3~6岁的幼儿。幼儿园采取免费或只收若干伙食费的办法,为这些孩子提供食品、衣服以及洗澡、休息、游戏的场所,并按照福禄倍尔幼儿园的教育方针进行初步教学,以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和智力发展。免费幼儿园是英国现代保育学校的前身。 18 .奥伯林的编织学校:这是法国牧师奥伯林于1776年创设的保育所,在学前教育史上,被看作是近代学前教育设施的萌芽。它以3岁以上的幼儿和年幼的学童为对象,专门在农忙季节收容幼儿和学童,一周开放两次。该校有两名教师,一名指导手工技术,另一名指导文化、游戏,还挑选年龄大些的女孩作“助教”。学习都是游戏性或娱乐性的。在该校教育比保育地位更重要。奥伯林把该校作为开发他的教区的社会经济以及增进地区居民福利的重要手段,具有创新意义。 19.巴乌利美保育所:由德国巴乌利美侯爵夫人于1802年设立。是德国最早的幼儿保育和教育设施。是巴乌利美夫人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出于对贫穷的母亲们的深刻理解和对穷苦孩子们的健康的关心而建立起来的。招收的对象是1~4岁半的农村孩子。从初夏开始到晚秋结束,每天保育时间很长。该保育所为幼儿们提供干净整洁的衣服和富有营养的食物,为幼儿们安排有规律的生活,鼓励进行户外活动,给孩子们讲授知识,进行道德教育。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20 .“白板说”:英国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洛克提出的观点,反对天赋观念,极为重视教育的作用。他认为人的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观念出现之前,人心只是一块“白板”。只有当儿童在自己生长的环境中不断地从外界吸收经验而成长时,他的精神世界中才充满了各种观念,父母和教师就是使儿童的精神得以成长的决定者。儿童观念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就是受教育的过程。因此,教育在形成人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1.“自然教育观”: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阐述的教育观点。卢梭反对在教育中压抑儿童天性,干涉和限制儿童身心的自由发展,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性;指出真正的教育应当是顺应儿童天性发展的教育,即自然教育。他认为自然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具有独立自主性的自然人(自由人)。在西方教育史上,卢梭第一次明确提出教育应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使人得到充分的自由发展的思想。 22 .自然后果法:这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卢梭所倡导的道德教育方法。他反对洛克那种“和儿童讲理论”的方法,反对进行道德说教,同时反对实行体罚,主张以儿童的行为所产生的自然后果去惩罚他,使儿童从自己的行为后果中得到自然教育。这种自然后果法有其积极合理的方面,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 23.“教育性教学”原则:赫尔巴特在论述教学问题时提出的一个原则。他认为,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手段的目的。这样,教学与道德教育的关系就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他说想不出有什么“无教学的教育”,他也不承认有“无教育的教学”。在这里,赫尔巴特论述了教学同训育的关系,这也是他重视教学活动的原因。 24.《普洛登报告书》(1966):1966年,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普洛登女士发表了一篇报告书。该报告在第九章《为义务教育前的幼儿提供教育设施》中,呼吁大力发展英国的幼儿教育,尤其是在教育不发达的地区。该报告提议:(1)幼儿教育应以20人为1组划成1个“保育集体”;1~3个保育集体组成· 个“保育中心”;它们可以与保育所或者儿童中心的诊疗所结合起来。(2)在公立保育机构得到扩充之前,地方教育当局有权对非盈利私立保育团体进行援助,以资鼓励。(3)最理想的是将保育集体在内的一切幼儿保护服务机构都统一在各个收容儿童的设施及小学校的领导之下,同时,在制定新的地区计划和对老区重新规划时,也应充分考虑到幼儿教育。 25.《哈比教育法》:1975年法国颁布的一个法案。规定学前教育的目标是启发儿童个性;消除儿童由于出身和家庭条件差异而造成的成功机会的不均等;早期发现和诊治儿童智力上的缺陷及身体器官上的残疾;帮助儿童顺利完成学前教育向小学教育的过渡。根据此法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学前教育实际上发挥着四重作用,即教育、补偿、诊断治疗及与小学衔接的作用。 26. 日本《幼稚园令》(1926):1926年,文部省制定了日本第一部《幼稚园令》。该法令规定幼儿园教育为学校教育中的一环,首次明确了幼儿园在日本教育体制中的位置;规定幼儿园是为父母都从事生产劳动、无暇进行家庭教育的阶层的幼儿而设的保育机构;规定幼儿园以保育幼儿身体健康、培养善良性格、辅助家庭教育为目的;放宽了入园年龄的限制。 27.开端计划:是1965年美国联邦教育署提出的旨在实现幼儿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的一项重要计划。该计划要求对“处于困境者”家庭的子女进行“补偿教育”。具体做法是,由联邦财政拨款,将贫困而缺乏文化条件的家庭的4~5岁的幼儿免费收容到公立小学特设的学前班,进行为期数月到1年的保育。为消除他们与其他儿童的差异,一般对4岁儿童进行1年的长期课程教育,对5岁儿童进行为期8周的短期课程教育。该计划规模大、历时长、效果显著。 28 .发生认识论 :所谓“发生认识论”是关于儿童智力(思维)发展的结构理论,其探索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儿童出生后,认识是如何形成、发展的,受哪些因素所制约,其内在结构是什么,各种不同水平的智力、思维结构是如何先后出现的等问题。 29.结构:所谓结构,也叫整体、系统或集合,“是具有整体性的阿若干转换规律组成的一个有自身调整性质的图式体系。”结构具有三个基本性质,即整体性、转换性、自我调整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5ebb087cd184254b353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