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注意事项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及注意事项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法人授权责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法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书写授权委托书时应该清楚写明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237e47e7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