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职人员怎样向宪法宣誓? 方时 【期刊名称】《中外文摘》 【年(卷),期】2015(000)007 【摘 要】97个国家规定必须宣誓宣誓效忠宪法其实是德国的创造。1919年《魏玛宪法》出炉时,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效忠宪法,此后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有97个规定公职人员必须宣誓。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规定的宣誓内容大都体现君主的义务或责任。在共和制下,民主、共和、宪政已成为这一政体的内涵。 【总页数】2页(P10-11) 【作 者】方时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751.69 【相关文献】 1.宪法宣誓的重大政治与法律意义——通过宪法宣誓推动依宪治国 [J], 张震 2.向宪法庄严宣誓——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侧记 [J], 李川 3.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推动法治信仰形成——《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解读 [J], 李峰 4.向宪法宣誓向人民承诺——福建省质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J], 5.文化主义视域下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探究 [J], 程天明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42ea7a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