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资格基本线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哲学[01] 经济学[02]、外国语言文学[0502]、 管理学[12](不含MBA[120280]) 法学[03] 艺术学[0504] 四科 前三科 总分 330 350↑ 340↑ 总分 210 220 210 ①政治 55 55↓ 55 外语 55 55↓ 55 50↓ 50 业务 课一 85 85 85 85↓ 82 业务 课二 85 85 85 85↓ 82 340↓ 210↓ 50↓ 200 50 理学[07]、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 320↑ 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05↑ [0825])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中国近现代史[060107] 190 45 45 75↓ 75↓ 总分:300 50 50 业务课:160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2)属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工商管理硕士生(MBA)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 科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总分 145↓ 外语 48↑ 综合能力 80↓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类别 单独考试 强军计划 总分 350 310↑ 政治 65↑ 50 外语 65↑ 50 业务课一 95 80↑ 业务课二 95 80↑ 2。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基本要求均与相应学科工学硕士研究生相同,复试内容各有侧重。 3。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察 复试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由研究生院负责,督察由校纪委负责。 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校区复试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组织、指导及协调本院(系)、校区内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4。复试准备 (1)各院(系)复试线的确定 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的统考生复试线。对于满足复试线的考生,在同类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按初试四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含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下同)的120% - 150%。合格生源不足本学科招生规模120%的学科,所有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也可以同照顾学科,具体由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注:如已丢失,可在我校研招办网站下载后打印)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须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 5。复试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403ac2b7375a417866f8f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