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缓刑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100-300字(三篇) 第一篇: 2020年1月经司法所批准,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光荣的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的培养教育下,我一向都按照缓刑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工作主动,认真负责。下头,我向领导汇报三年来我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景。 一、在思想方面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体育教师,我始终坚持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学校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学校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坚持一个缓刑人员应有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工作方面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时刻都以缓刑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努力工作,不等不靠,进取向上。牢记誓词,牢记司法所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脚踏实地工作。 第二篇: 社区矫正不守规矩 撤销缓刑狱里蹲 2020年7月2日,济南高新法垸审结一起诈*案,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考虑其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7月22日,。社区矫正期内,矫正人员徐某某本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却多次触犯条例,屡教不改。社区矫正人员徐某某未按要求上交月度小结思想汇报,存在凑数字,内容重复单一摘抄于网络。对其出示第一次警告,随后提升监管级别加强对徐某某的监管教育;执行机关认为,徐某某矫正表现极差,在受到警告处分和多次训诫谈话后仍不改正,对其继续进行社区矫正已失去效果和意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对徐某某撤销缓刑。 第三篇: 具体原因如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1、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2、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3、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42233ee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