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1 1.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话; 2.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欢迎参观」不能省略; 5.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销控主柜台,如有违反者以罚款一千元论处; 6.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专案助理处问销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活页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数据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是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数据、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 9.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作违犯财务纪律论处; 10.不准随意挪用他人办公用具,因故借用,从速归还; 11.注意安全防范,不准将易燃物品带入公司 12.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13.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1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由专案助理订定)进行打扫; 15.有客户至现场,原则上同组的同事帮忙倒水; 16.接待完客户,要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桌椅归位,并把自己的file夹带回座位; 17.接待完来人后,实时填写来人表,接听来电后,填写来电表格; 18.在柜台区域,不准喧笑打闹,不得看杂志、报纸,吃东西和睡觉; 19.接打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不得超过三分钟,以保证工作效率,工地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地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发传真,确需拨打,务必予以登记,缴费,由公司在其次月薪资中扣除; 20.打长途电话联络客户时,需在长话本上记明,并须经专案签字同意; 21.工地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22.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和接听电话,人员由组长安排; 23.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周分析; 24.下班前,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专案助理处; 25.工地依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26.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四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及组长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27.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主委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28.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29.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如确有急事,必须外出,则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0.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它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2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_______生产楼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清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出现峰窝、露筋,砼表面起砂或不平整;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拆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二、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42b802a7f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