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过而终礼 知耻而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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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过而终礼 知耻而后勇

—— 《关于近期生产运作中出现问题的总结与分析》一文读后

上期(2014年第三期)《东方简报》第三版发表一篇如题文章,笔者经反复阅读后,心生诸多感概,如骨鲠在喉,颇觉不吐不快。

文章起始无华,寥寥数语便直奔主题,从六个方面对本公司一线监理工作和公司管理层面存在的许多“弊端”进行剖析,虽无指名道姓批评,但其犀利的言辞已经毫不客气地透露出“手术刀”般的寒光!比如“丧失监理原则的四个表现”“监理行为的三个不作为”以及“业务能力与学习、执行力、项目部与上级沟通、公司与主管部门及甲方施工方上层沟通四缺失”等,可谓鞭辟入里,咄咄逼人,联想到今年以来本公司接连不断被上级主管部门扣分和通报批评,始觉文章所述本公司监理工作存在的种种“负”能量表现并非空穴来风。

.就丧失监理原则的几个方面表现而言,笔者不禁产生一定的疑问:为什么我们有的项目部总监总代过分注重与参建方的关系协调,而对质量、安全问题姑息迁就得过且过?为什么工程管理寄希望于参建单位外部关系的协调,而不是从根本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什么监理部总监总代不敢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合同,违背建设程序、违背规范的行为大声说“不”,反而熟视无睹,不留监理痕迹?为什么部分总监只会哄着施工单位满足甲方和自己的要求而不敢严格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对于文章中提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笔者不才,试分析如下:

1.但凡总监总代主持一个项目,首先考虑比较多的是如何设法与我们的委托单位甲方处理好工作关系。因为如果你不跟他搞好关系:一是他可能找你工作上的麻烦;二他可能背着你找公司领导告你的黑状;三他可能找茬拖延你的监理费;四关系僵了他还可以通知公司撵你的“佃户”,不能得罪甲方,跟建设单位的驻工地代表搞好关系,几乎成为每个项目监理部的思维定式和或多或少的心理顽疾,这应当可以理解。问题是一个本来很正常的甲乙方关系,往往被庸俗化地搞成为关系而关系,为这层关系,宁愿放弃一些监理原则而迎合甚至取悦于甲方,对现场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不是纠偏把控而是想法遮掩、应付,事急则寄希望参建各方的“危急”公关化解,如此“拧”成一股绳,一旦事发追责处罚,监理只有跟随“引颈受戮”,因为你放弃了你应该坚持的原则,未按相关规范合同要求履行你的监管职责致使你无言以对。

2.因为你或你的监理团队技术、管理能力不行,日常工程建设中没有体现出监理管理成效,提供甲方看得见,摸得着的有效服务,建设单位看不上你,管理工程指望不上你。管理上的平庸和技术素质上的“白痴”,加之说话办事方面的唯唯诺诺,迫使你想不跟随甲方的指挥棒转都难,该坚持的监理原则迫于这种形式变得不敢坚持了,或许这可以解释为被迫放弃监理原则,然而究其原因,是公司给你配的人不行?还是你自己压根担负不起这个责任?或者是由于你的懒惰散漫,盲目自信,不思进取,不求甚解荒废了你的技能,你可以扪心自问。

3.施工单位作为被监理方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这是监理行业诞生后法律赋予监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不敢严格管理施工单位,一味地哄着施工单位满足甲方监理的要求,这样的监理工作场面是不是太不正常了,这样的施工单位是不是太“牛”了?然而,这样的情况还真的就在我们东方监理公司所辖的项目上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文章严肃发问“这种总监是个性缺失还是管理能力缺失”?对于个性问题,笔者不敢妄言,对于管理能力问题,笔者不得不再次提及“技不如人”问题。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平庸乃至低下,不仅不会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在施工单位眼里你也不过是当今的“南郭先生”——混子!试想,一个技不如人的监理团队,加之经常犯上一些技术、管理方面的低级错误,重要的技术、管理关口面前你躲得远远地拿不出意见,平常工作中不是揪住些鸡毛蒜皮喋喋不休,就是在“死后验


尸”(施工质量管理方面不得已的一种被动控制手段,不是在工程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一些问题及时纠偏控制,而是在工程成型后提出存在问题导致可能出现的返工浪费,这种监理手段不是不可以用,有技术水平过硬、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一般少用或者不用)问题上频频出手,让施工单位觉得你不是在帮他,而是在故意在“祸害”他,施工单位会宾服你,心悦诚服地服从你的管理岂非怪事一桩?

4.如果不是能力问题,施工单位依然敢于不服从监理的管理,换句话说你不敢理直气壮地严格管理施工企业,那就要从监理纪律、职业道德方面问问你自己,是不是跟施工方走得太近了?再进一步说,只要有吃、拿、卡、要之一方面,你自然就腰杆子挺不直。俗话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如果有以监理之权,谋个人之私的行为,自然等于授人以柄,你当然就不敢对施工方说不了,甚至不该替施工方说说话的时候替施工方说说话也未可知。理机构的清正廉洁与否同样关乎到你的监理原则的敢坚持与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些施工方的小恩小惠面前屈膝折腰,你不感觉到你的人格出卖的有些便宜么?

.监理行为及责任、业务能力与学习、执行力与沟通,文章历数的几个重要缺失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我公司的一些项目监理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表现已经表述的很具体,笔者不想再做重复,以下仅就这些缺失的成因谈点个人观点:

1.近年来公司在强化厚德立业经营理念,苦练企业内功,培养企业员工基本能力素质,建立学习型企业,提升品质技术落地以及提高执行力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可谓用心良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已经成为企业运营基本机制,并且在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方面与实行承包责任的项目监理部签订责任书,公司还强化了对总监总代及全体员工学习、培训、考评相结合三位一体的督促管理机制,等等。应当说大多项目监理部还是能够与时俱进,跟上公司不断完善创新的企业管理步伐,公司所取得的管理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公司企业发展主流方向是好的,是正确的,这点不能抹杀。

2.之所以因监理行为、履行责任、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频频失手,导致上级主管部门追责处罚,进而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其缘由还是来自于内部管理方面的懈怠,来自于一些项目监理部跟不上公司日趋严密的制度管理节奏。纵观上半年我公司接到的“罚单”除个别另有隐情者外,大多数与监理管理不到位有关。为什么会出现监理行为及责任的缺失?笔者认为原因大概如此:一是不是能力不行,是不作为。试想一个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依据都不清楚的监理人员,如何监理工程?在工程管理解决技术问题方面,要么人云亦云,么就是凭借所谓“经验”,胡言乱语一通,不愿铺下身子立足工程掌握“第一手”资料,遇到图纸、变更问题动辄去问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提供,你的呢?对应掌握的技术参数、工程情况、重点难点一无所知,问则哑口无言,要你何用?二是关键部位履行旁站职责。如果不是公司给你项目部安排的监理人员不足难以承担“连续作战”任务,是你自作主张不安排旁站监理这可是危险的举动,关键节点施工中意料之外的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监理不在现场如何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问题你一点发言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旁站”也不是坐在办公室或者夜间到点睡觉,一个有责任心的旁站人员会频频巡视工地,时时掌握处置情况,所以必须重视旁站。在旁站问题上笔者窃以为,为了调动其他值班人员的积极性,总监总代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出点牺牲带头值几个“旁站”给监理人员做出榜样并无不可。三是施工方可以无视监理存在,不履行报验程序。出现这个情况要么你是尸位素餐,要么是你给施工单位“收买”,这种基本程序的管理权力某些总监总代都可以拱手相让,可想而知你的团队在施工单位心目中的“位置”,这可真就应了那句话“兵熊一个,将熊一窝”!四是错误经验指导下的错误惯性思维,把过去没发生问题(被发现、被处罚)的违规操作当成常规做法。比如材料的检测问题,遇到建设单位工期催的急,施工方用的又都是常规材料,检测从未出问题,于是对施工方的变先检(合格)后用为边检(等待结果)边用,事实上的未检先用默认处置,一旦出纰漏被查处,便是触撞“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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