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郎咸平:卖拐可以,“拐卖”不行 作者:王 军 来源:《新营销》2009年第03期 关于“行业本质”理论,我所知有限,仅仅浏览过郎咸平先生的《本质I》、《本质II》两本书。就感觉而言,郎咸平先生解读其理论的逻辑关系倒还顺畅,与列举案例的匹配也不显牵强,读读倒也无妨。 因为职业关系,我需要时刻关注客户谈资话题的“时尚”潮流,但向来把《本质I》、《本质II》一类的书籍归为商业文化快餐一类,确实也只是读读而已。 有意思的是,自从“行业本质”理论面世后,网络上多有“认识到行业本质给企业带来勃勃生机”的应景时评,但探究“行业本质”是否就是成熟的企业发展战略理论的文章却难得一见。而就我的理解,“行业本质”理论是为“本质”系列图书服务的,这就好比是网络游戏中的背景设定,它可能有完全不同于常理的自然法则,但在网络游戏中却起到了支撑世界的作用。 总体说来,《新营销》今年2月刊发表的侯夫先生的文章(以下简称侯文),代表着一种可喜的思维变化,即中国营销业者通过多年的持续学习和实战检验,已经逐步具备了对创新理论的自我判读意识和能力,不再“人云亦云”地跟风盲从。中国企业的发展之路,归根结底将是一条自立自强之路,而独立意识的觉醒,是其最为关键的一环。因此,仅从这一点上看,《新营销》编发侯文的举动就值得肯定。 尽管侯文的标题略显激愤,但内容言之有据,其质疑的落点准确而具有质量,这也显示出中国营销业者对理论钻研的深度和广度。其实,“真理越辩越清晰”,你来我往的辩论,既给了双方争论理论要义的空间,也给了彼此修正理论瑕疵、重新确认自我理念的机会。所以,我也希望郎咸平先生能以积极的心态响应回复侯文,更为详细地阐述、解释自己的理论。其实争论有无结果并不重要,毕竟学术争执无损双方风度,但若能以此引导一种良好的集体思辩风气,既能激励国人关注理论的兴趣,又能倡导“求同存疑”的高度和谐,则不失为中国营销业界的一大幸事。 我认为,郎咸平先生提倡企业“行业本质”理论的初衷本无可厚非,体现出他督促企业管理者始终关心企业核心任务的良好愿望,这与公众尊称郎咸平先生为“郎监管”的评价倒也一脉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6af3ce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