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荒漠化的概念及内涵 众所周知, 荒漠化(Desertification ) 一词是由法国植物学家A.Aubreville 于1949 年首先提出的,他把由于滥伐和盲目烧荒造成的非洲热带森林向热带草原演化的过程称为“荒漠化”。1977 年, 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联合国荒漠化会议上对“荒漠化”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 在此之后, 科学家们围绕荒漠化概念和内涵进行了深入探讨, 并根据各自的专业背景相继提出了100 多个定义。直到1992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才提出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荒漠化定义, 该定义经过1993 和1994 年“国际荒漠化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 INCD) ”的多次讨论, 在正式通过的《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 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中, 将“荒漠化”叙述为: 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作用下, 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土地退化。 在我国,Desertification 一词最初被译成了“沙漠化”, 并将其定义为“在脆弱生态条件下, 由于人为过度的经济活动, 破坏了生态平衡, 使原非沙漠的地区出现类似沙质荒漠景观的环境变化过程”[1] ; 或“原非沙漠地区出现了以风沙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类似砂质荒漠景观的环境变化”[2] 。最近,朱震达(1998) 又将“荒漠化”定义为“人类不合理经济活动和脆弱生态环境相互作用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 土地资源散失, 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退化过程”[3] 。 不难看出, 我国学者对荒漠化概念的理解与《公约》中的荒漠化定义尚存在一定的分歧, 主要表现在: ①荒漠化发生的地理区域。《公约》中明确规定, 荒漠化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及亚湿润干旱区”,我国学者的荒漠化定义未作上述限定, 因而将荒漠化范围扩大到湿润地区[4,5] 。②荒漠化发生的成因。《公约》中的荒漠化成因既包括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 又强调人为活动的影响; 我国学者的荒漠化定义则突出人为活动对荒漠化的影响,而忽视气候等自然因素的作用。③荒漠化的内涵。《公约》将荒漠化定义为“土地退化”, 而我国学者将其解释为“环境变化”或“环境退化”[1,2] 。 荒漠化的本质是土地退化, 因而对“土地”和“土地退化”的认识成为理解荒漠化概念及其内涵的关键。《公约》的第1 条对“土地”和“土地退化”进行了解释。土地(Land ) 的定义为: 指具有陆地生物生产力的系统, 由土壤、植被、其他生物区系和在该系统中发挥作用的生态及水文过程组成。而“土地退化”则为: 由于一种营力或数种营力结合致使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雨浇地、水浇地或草原、牧场、森林和林地的生物或经济生产力和复杂性下降或丧失, 其中包括: 风蚀和水蚀致使土壤物质流失; 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或经济特性退化;自然植被长期丧失。 任何一个科学概念在内涵上应该刻划事物最本质和最一般的特征, 在外延上则要求覆盖全面而又不出现“泛化”现象,《公约》将荒漠化定义为“土地退化”是符合这一原则的。作为具有生物生产力的系统, 土地的主导因素是土壤、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 和水文,三者缺一不可。土地退化即是由于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及人类不合理的经营的影响,致使这三者之间发生不协调, 导致土地的生物或经济生产力下降、复杂性(如生物多样性) 降低。正如有的学者指出, 荒漠化是一个生态退化过程, 它将导致土地的生产力下降, 极端情况下, 发展成为难以维持生物群落长期存在的类荒漠景观(Desert2likelandscape) [6,7] ; 另有学者认为, 荒漠化的含义是生态系统退化, 其退化的测度可用初级生产力下降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土壤的破坏过程来表示[8] 。可见, 土地退化的主要表现是植被和土壤理化特性的退化, 以及由此造成的土地系统生物地球物理和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的变化[6] 。《公约》中的荒漠化定义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讲, 荒漠化是一个生态学过程, 它包含了荒漠化土地生态系统组成、结构和功能的退化, 以及荒漠化土地景观格局的变化。无论对于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或盐渍化过程, 这些退化和变化都是存在的,它们是一切荒漠化的本质特征《, 公约》中的荒漠化定义正好揭示出各种成因和类型荒漠化的共同特性。 我国学者的荒漠化定义则注重对荒漠化地表形态和景观变化的描述, 它往往忽视荒漠化的生态退过程, 即土地系统功能的退化。首先, 荒漠化过程与荒漠景观没有必然的联系, 荒漠景观一般只出现于干旱区, 而荒漠化不仅出现在干旱区, 也可发生在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 其次,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荒漠化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并非所有的荒漠化过程均使土地出现“类似荒漠的景观”。如地处我国半干旱区的鄂尔多斯高原, 其天然草地因利用过度导致多年生优势植物(如禾本科、豆科植物) 的生物生产力衰退, 草层盖度下降; 而一些伴生的有毒有害植物, 如牛心朴子( Pycnostelma lateri florum ) 、沙地旋覆花( Iluna salsoloides ) 、砂兰刺头( Echino ps gmelinii ) 、刺蓬( Salsola pesti fer ) 、沙米( A gri phyl2lum arenarium ) 等却广泛分布, 局部地段甚至形成以它们为优势种的植物群落, 这样的退化现象就未使草地朝类似荒漠景观的方向发展。因此, 仅仅注重地表形态的变化, 而忽视由荒漠化引起的土地系统生态学过程的变化, 是难以刻划不同荒漠化类型的共同本质的。 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不仅包括自然环境, 也包括其自身创造出来的人文环境, 将荒漠化定义成“环境变化”或“环境退化”容易造成概念的“泛化”。例如, 大气CO2 含量增加属于环境变化, 但大气成分变化本身不属于荒漠化, 由大气成分变化造成的气候变化只是荒漠化的成因之一。荒漠化强调与人类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土地退化, 尤其是构成土地要素的植被、土壤和水文状况的退化是十分合理的。生物是环境中最活跃的因子, 对环境变化最为敏感, 植被又是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者, 而土壤则是土地生产的基本物质保障, 因此, 植被和土壤变化可以作为环境变化的主导因子。由此可见,“土地退化”在内涵上较“环境变化”或“环境退化”更为具体, 从而避免了荒漠化概念的“泛化”现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81f9b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