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残疾人的遭遇 我叫刘湘清,今年38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东苑小区居民,三级残废,无业。住武陵区楠竹山廉住房106栋5单元。现正在市残联和劳动部门关怀下参加全市电脑基础培训。儿子刘凯在常德市六中读初中。老母亲谢金菊67岁,智障残。一家四口全靠爱人童艳君的打工收入和政府给与的低保维持生活。自2009年6月以来,我无论是生活还是精神至今都没有走去困境。深感迷茫,困惑。 记得那是2009年5月30日,武陵区住保办无故将我爱人从南竹山廉租房的保洁中开除了。为了维权,我多次到武陵区。市政府上访无果。不得以上省城直至北京劳动部讨说话。2009年7月中旬回家劳动保障部责问常德市劳动仲裁委。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常德市住保办给与我爱人童艳君七千元的经济补偿,但就此后,我一个残疾人的噩梦和厄运开始了。2009年8月初,也就是我从北京回家后不久,常德市住保办的领导找我。名曰谈话,实则恐吓。有个叫马军的领导公然训斥和威吓说:“你要是在上京告状,就把你从来廉租房赶出去”在场的武陵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的何长发同志,还有刚从部队转业回地方到住保办工作的李团长可以证实。没过几天,在2009年9月14日的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约11时许,一帮身份不明的人闯入我家中将我一顿拳打脚踢,爱人和孩子惊慌失措,急忙打110报警。武陵区城东派去所干警赶到南竹山廉住房小区。打人凶手早已逃之夭夭,公安干警说没有线索无法立案,之后不了了之。。。。。我寻思,自己一个残疾人一无所有,与人无过节,这会是谁干的呢?不得其解。 我眼见家境困难,残疾人打工找事都无人接受,为了自食其力,尽量减轻社会和政府的负担,我发现自己居住的廉住房小区有许多门面空着,门面地处文理学院的对面。就筹划开办一个打字复印店自谋生计。于是向小区管理领导汇报。哪知物业和武陵区领导回复说“门面不租给残疾人”这就奇怪了,各级政府部门都鼓励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自食其力,怎么武陵区住保办就这样歧视残疾人呢?本人便有找城东办事处,武陵区,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话。这样武陵区住保办马军终于同意我租楠竹山廉租房小区的门面。指定常德市阳光物业王国华同志与我签订门面租凭合同。2011年8月15日我带着一个同伴如约去了管理中心【因我没文法,请个帮手审查合同】但管理中心把我的同伴赶去来了,只留我一人。对方有王国华等三人参加。且要求我一次性缴纳五千九百四十元租金和三千五百元门面保证金,才同意签合同,当时我只带六千元,资金不够,我只得急忙出来找亲友帮凑,借来三千五百元后才签下合同。因我开店的营业执照早已办妥,求租门面心切,加至本人文化不高,另有绝对相信政府,没有多思考就把楠竹山廉租房小区101栋05,06号门面租凭下来。从2011年9月7日止时间一年。时隔不久我才知道上当,武陵区住保办忽悠我,其辱我。一:我租凭门面所交的费用是他们的几倍,其他租凭户一次性只交三千五百元就签合同;二:我的门面租金每平方要比其它租凭户高出五元;三:我租凭的门面不为我完成三通一平,地面不得修正,其他租凭户除了三通一平,还给贴地面砖。。。。。。公然报复我。为了早日开业,我每次找阳光物业,央求解决三通一平。。。。整理地面。。。。他们置之不理。我万般无奈,刀把在他们手里。于是在2012年5月15日再次找到阳光物业论理。他们非但不理,还动手打人,我再次报警。。。。。后经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用处,认定“门面租凭合同无效”无效,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格,政府的房产“阳光物业”没有资格出租,另外认定“阳光物业”违约。处理意见和解决纠纷的途径是; 一;阳光物业或退还全部租凭款项。二;住保办或重新签订门面租凭合同,按照统一租凭标准条件享有其他租凭户的同等待遇,特别说明租金不能高于每平方十元。。。。。三;原我在门面上已投入沙石,土方住保办要给与补偿,误开业时间照成的经济损失要给与补偿。 在此,我衷心感谢区,市政府当中有良知的包青天。我心知肚明,自从2009年6月我上京维权,触及了住保办个别领导的灵魂后,故此他们耿耿于怀,伺机报复。2009年9月14日晚上在家被人莫名其妙毒打;2011年9月给我穿小鞋,逼我签订显失公平的租凭合同,且又迟迟不给完工,不交付我使用!试问;你们“堂堂正正的”公务员,为何与我一个残疾人博弈?欺凌,歧视弱者?在此,我再次申述,照成我今天的状况,住保办的个别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相关领导为我一个残疾人做主,给一个公正的说法。为辅我一个残疾人的合法权利。感谢!!!!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88dd210722192e4536f6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