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文字] 七部委:将设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讯:据央行站消息,经国务院同意,8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 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 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 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 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 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 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 度。 《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 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 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 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 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指导意见》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 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提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876de1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