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 因受疫情影响,线下课程无法开展。为落实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培训收费、退费行为,维护学员和我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XX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我机构收费、退费,是指我机构在面向社会办学过程中,为实施教学活动向学员收取费用及因各种原因退还费用的活动。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 二、收费种类 我机构的收费项目分为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 三、收费标准 1.我机构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我机构制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我机构将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收费。 2.我机构提供的单项培训项目收费达到XXX元以上(含),并且教学时间累计达到7天(或56课时)及以上的,应当与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每次收取不得超过6个月(或1000课时)的培训费用。培训合同应当载明:培训项目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起止日期、教学课时、教学地点、结业成果形式、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规定等内容,并提供具体教学计划作为合同附件。 四、退费标准 (一)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还学员全部费用: 1.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的;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95faa59c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