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很长时间以来,政府会计的基础就是收付实现制。但是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出政府的预算情况,也不能对政府的资产、负债及费用进行准确的反映,这就对政府的决定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其不能得到很好的得到会计等方面的信息。因此,政府已经开启不全面实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政府综合报告。本文针对这种新型的政府财务报告形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政府的综合的财务信息;编制;问题;方法 一、现在部分的政府的报告信息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和基础的。在2014年召开的两会当中,有关于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被第一次写进政府工作的报告当中去。而这一决定的发生就表明了我国将会议权责发生制作为前提作为突破口。同时,政府综合信息将会为全国人明确提供更加精确的报告信息,这也就意味着它将会建起政府和人民沟通的更方便有利的纽带,以提高政府工作的可信度,提高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这也是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个方面。 二、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2、1 预算会计报告信息不完善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还无法通过国债来聚集资金,因此,政府的信誉也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评定,这就使得了政府报告在信息等方面对于民众来说并不是特别的重要,同时,地方关于这方面的财务信息等也不是非常的重视。所以现在的报告当中所呈现的会计等方面的信息是比较少的,正常情况下只包括了政府预算的资金等方面的信息。我国社会在不断进步,社会公众的人们对于这方面的信息的要求会越来越严格,所以现在所实行的政府的财务的报告方面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了。 2、2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 我国关于政府的预算会计体系方面包括了资产负债表和备注说明书等。即使说我国目前已经构建了大部分的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的会计报告体系,但是关于这方面的形势仍然非常单一且不够完善。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的核算的基础比较弱。关于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2013年出台,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当中,多数的公共设施以及政府储备物资等,只是作为经费开支等并没有形成资产的确认方面的价值,只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简单的关于数量的方面的统计,所以这就导致了这次政府关于综合财务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并不完善。 (2)入账的价值难以取得。由于核算的主要方面的缺少。有一些行政方面的单位虽然是履行了公共基础设施,关于政府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但他们也只是更加看中基础设施建设,价值管理观念则比较不重视,入账价值则难以被取得。 (3)公共基础设施所有权界定比较困难。即使关于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已添加了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储备物资等方面的受托代理等项目,可是并没有对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结算作出规定和要求。 2、3资产信息不集中,导致了资产数据不准确 从现在我们所拥有的资料方面来看,统计资产的信息的来源主要是有部门决算报表以及行政事业等单位固定资产的投资决算和资产管理等系统,但因为编报的主体是不一样的,所以关于报表的说法也是不一样的,这就使得了许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等方面的资产数据,信息是不能够相对应的。而形成了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1)资产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忘记了对这方面的后续工作问题,没有资产的使用和保存记录或者是记账单等,没有建立定期的进行盘点,计算等方面的制度,同时也没有建立相关的资产管理的内控方面的制度。 (2)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不够强。因为很多的关于行政方面的事业单位,他们这方面的运行往往是非营利性的,所以他的收支都是直接向财务部门领取的,这就导致了许多的行政单位对于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不够重视,没有一个带头的信息管理,资产管理就出现了相互推托以及找不到主要负责人等问题。 (3)资产折旧制度不明显。财政部关于新编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虽然是明确的表明了单位事业应该按照精准性的原则。对于固定的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对于多种多样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却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这就影响了关于固定资产净值的计算。 2、4公益性质的界定比较困难,导致了资产负债有波动 公益性的国有企业作为纳入政府的财务报告信息等方面的主体,其的有关于金钱的负债的情况应该详细的纳入政府的信息当中,这就导致了公益性的国有企业的方面的分选将会很严重影响,同级政府的债务规模。 三、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建议 3、1加快关于政府方面的会计改革,夯实报告的编报基础。一是需要去一起研讨,并且去建立一个适用于行政方面的单位以及事业方面的单位等履行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同时,加快去完善政府的会计制度方面的一系列体系。二是要明确会计核算的主要方面,开展资产合资。资产的管理等部门应该加快速度开展资产的清查工作,对于政府储备等物资方面的东西进行核算,依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然后纳入这一系列的体系当中。 3、2明确报表的编制的口径,完善报表编报的体系。一是明确关于国有企业的划分的标准。建议有关财务部门应该尽快的制定公益性以及非公益性的国有企业进行明确划分的方法的提供意见,尽快统一各地的标准。二是要明确财务的收入报告的口径一致。我们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大部分的国家对于财政收入等方面确认都运用了实现制为基础的一系列报告。如果对财政的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确认,管理的话,它就违反了关于精确性的原则,有可能会对财政性的收入进行较高的评估。而且对于收入的数据是否可靠与科学,这就不得而知了。因为采取责任发生制等确认这种收入的话,那么对于这些数据是否可靠与科学是难以保障的。 结束语 对于有关政府方面的有关于获得精准的财务报告信息。我们应当根据所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实际的解决。无论是加快政府方面的会计方面的改革,还是去明确报表的编制的一致性,是为了以此来使政府的发展能够很快的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黄志雄.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匹配的探讨[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8(03):11-20. [2]许荣华.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问题与对策研究[J]. 纳税,2018,12(24):115. [3]宋晓娟. 浅析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现代经济信息,2014(19):196+198.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d00b5087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