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集体审核评议工作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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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集体审核评议工作细则





1.考核专家组由各二级学科点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得少于5人。相近学科点可联合形成考核专家组。

2.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个部分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按照得分对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者排序,据此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3.考核内容和评分:

1教育背景(占总评分20%主要评价申请者的本科、硕士学历背景和专业背景等。

2外语水平(占总评分10%根据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分数加权。 3)学术能力(占总评分50%):对申请者公开发表的论著重在质量审核,(截止日期为2017120日),侧重对申请者的代表作1-2篇)进行评价,同时评价论文的专业相关度和刊物类别;并对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进行评价。申请者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主编或参编著作,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视支撑材料予以评价。 4)综合素质(占总评分20%),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含所获奖励等)、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心理素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作出评价。每位申请者的基准得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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