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上岗证从事危货运输经营的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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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上岗证从事危货运输经营的该如何处罚

赵军;乔剑

【期刊名称】《中国道路运输》 【年(),期】2005(000)006

【摘 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但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对于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行为,《道路运输条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条款。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44)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以上违章行为由交通部门实施处罚。

【总页数】1(P30) 【作 者】赵军;乔剑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运管处;河南省安阳市运管处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U49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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