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人办理中国绿卡的条件 根据我国出台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实施永久居留证制度,也称为“中国绿卡”。概括来说,有四大类人士可以申请中国绿卡: (一)任职类: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 (二)投资类: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个人; (三)特殊贡献类: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亲属投靠类: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身体健康; 3. 无犯罪记录; 4. 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 5. 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能适应的知识水平; 6. 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二、在美国申请绿卡的条件 美国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规定,外籍人士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一)以学生身份获得绿卡 赴美留学的人员,要提前了解美国绿卡条件,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二)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三)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 (四)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410613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