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召开本园校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座谈会,会议如下: 1、各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驾驶员驾车前应当检验车况,车况良好才能出车。 3、驾驶员平时要注意休息,绝不能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 4、行至路口及发现有车辆、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提前减速并鸣笛。行车时注意力集中,不违规操作。 5、遇大风、雨等恶劣天气,行车时要减速慢行,并开启危险警示灯,制动时尽量点刹,不要一脚踩死,切忌突然加速、制动或猛打方向。 6、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7、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经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中心幼儿园 2013年3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f72c70aa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