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简论泰勒尊重自然的基本规范和优先规则 作者:萨如拉 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06期 【摘要】“尊重自然”在当代社会无疑是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道德呼声,泰勒认为道德者具有尊重自然的态度,他们会赞同一套规范的原理,并负有责任依附这些原理。他们的尊重自然的态度将表现在他们的品性和行为上面。 【关键词】泰勒;自然;伦理 一、尊重自然的基本规范和责任 1.不伤害原则即是:“我们有义务不去伤害自然界中任何一个尤其自身善的实体”。包括不杀害生物个体,不毁坏种群和生物共同体尊重自然的伦理学认为,伤害那些对我们无害的事物可能是我们最根本的错误。 2.不干预原则即是不限制生物有机体的自然生长,顺其自然。不干涉原则要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的野生自由,这种方式可以让它们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实现它们自己的使命。 3.忠诚原则即不辜负野生动物对我们人类的“信任”,不让、它们的希望落空,“违背忠诚原则的最明显的最普通的例子是打猎、设陷阱捕捉和垂钓行为”。对自然尊重的态度不仅涉及行为本身,而且还涉及行为的原因,一种行为可能给野生动物的缘故而促进或保护野生生物的善。 4.补偿正义原则,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正义的平衡”是通过前面三个规范来落实和实现的。违背着道德规范的人们就必须重新履行对被伤害的生物的义务,对之进行补偿,而被伤害的生物也有资格获得这种补偿。 总之,上书四个规范也有主次之分。其中,“不伤害”是最重要的,其余三个规范如果处理得好,可以相辅相成。由生物中心主义自然观而建立起来的伦理规范对道德代理人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泰勒强调要遵循这四个基本规范实践时品德培养很重要。当一个人按照四个基本原则去考虑和实践时,尊重自然的态度就充分体现在一个人品德中了。 二、人类与其他生物发生冲突时的优先原则 尊重生命与保护人类的福利结合起来。人类为了生存也必须使用其他生命,当然会给其他生命带来伤害。人类有尊重自然生命的义务,也有保护自己的自由和福利的义务。但是人的利益和其他生命的福利往往存在矛盾冲突。为了解决这问题泰勒提出了五种原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349d12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