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 同经营 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白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 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白 至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 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 毕 2、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 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 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 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 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一致同意,可 以决议将其除名: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未履行出资义务;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白接到除 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 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 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白动拥有该财产份额, 但不免除其因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 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 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 人。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 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 4、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 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白以 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白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 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如 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91651249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