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红街道清潭三社区社区家长学校简介 社区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对社区内的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知识,讲授儿童学、心理学、卫生保健等知识,探讨育儿教子过程中的疑虑问题、经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学、游戏活动,提高家长的科学教育子女能力,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民族素质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办学要求: 有一支热心家庭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家教工作者队伍;有一个稳定的教师;有一套可行的教育计划;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有一套注重实效、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案;有一处设施齐全的教学场所。 培训教育对象: 居住在本辖区内的0—18婴幼儿、青少年的家长及与教育孩子有关的家庭成员。 家长学校宗旨: 为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提高家长在学校管理中心的参与度和决策能力,吸引家庭积极投入教育研究,进一步促进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交流,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社区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把学校办成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清潭三社区家长学校。 家庭学校的职责: 了解和关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配合学校工作的展开,携手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完善学校教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听取和汇总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学生在校的教学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和社区之间的联系,与学校、社区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的问题。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组织学习交流,推荐有特长的家长、属地学校老师担任辅导员,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与制度: 1、家长学校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推荐聘任。 2、家长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联系、沟通。 家长学校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教育法规,关心学校教育,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 2、热心家长工作,自愿为学校教育、家长教育和社区教育献计出力。 3、有一定的教育工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805d82ec3a87c24028c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