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校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安排,学校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通过学习后,个人感受颇深。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的工作中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请求指示。党的十二大直至党的十八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都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已经成为我们党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重要体现,必须长期坚持。而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又被上升到条例的高度。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严肃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工作要求。每一个党员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每一位党员能力水平的标尺,更加鲜明地树立起履职尽责导向。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落到实处,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每个党员干部更要以此《条例》为基础,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的用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e17446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