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社会工作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浅析 作者:段卫芳 来源:《商情》2015年第27期 [摘要]:社会工作本土化是当前我国社工界讨论的最为热烈的话题之一,这个产生于异文化中的专业助人的社会工作在进入中国本土的过程中产生哪些水土不服?作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工作机构同政府的关系是什么?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需要处理好哪些问题?从政府对社会工作的支持、推动以及产生的限制方面阐述政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并分析政府和社会工作各自的努力方向,以摆正二者之间的关系,促进西方专业的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生根结果。 [关键词]:社会工作机构 本土化 政府推动 一、前言 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本土化指的是外来事物进入到其他社会文化区域(“本土”)并适应后者的要求而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变化过程。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就是指产生于国外的社会工作进入某一国家或地区并与当地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的过程。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助人的手段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无论是独立的价值伦理还是专业的方法技巧都比较成熟完善,而在中国,社会工作还是一个年轻的专业,各个方面都不够成熟,作为一种“舶来品”,它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 二、我国政府在社会工作机构中的支持角色 中国政府通过以下方法对社会工作进行扶持:经济资本支持、人力资本支持和社会资本支持。经济资本指的是社会工作机构运转所需要的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办公用品、经费支持等。人力资本是指资深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和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工作者。社会资本是指社会工作机构获取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支持以及服务对象对自己的认同情况。 1、政府是社会工作机构运行所需经济资本的提供者。社会工作进入中国本土以后,由于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政府在资源占有和分配上较市场和社会而言占据着优势,非政府组织的力量相对薄弱,民间捐赠和商业交易等不能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有力支撑,政府是社会工作机构运营所需要的资源主要来源方。 2、政府是社会工作机构人力资本的提供者。政府通过从隶属部门(如司法、教育部门)借调官员充当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机构人力支持,或直接在我国政府部门和行政组织中设置一些以专门的职业或岗位进行福利服务工作,这些福利服务部门承担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责任,所做的工作也属于社会工作的范畴,而其中的社会工作者是由政府干部、公务员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干部等国家行政干部充当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8be669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16.html